暗地妖娆

导语:2016年10月,诺贝尔文学奖组委会迎来了一次“盛大”的尴尬,他们兴致勃勃地涮掉了引颈长盼数年的村上春树,PK掉了叙利亚诗人阿多尼斯,把文学奖的荣誉颁给了一位美国歌手,然而此人并未发声,或者说当时根本没人联系得上他,包括他的经纪人。后来,有报道称,经纪人在纽约召开新闻发布会,宣布说:“对不起啊各位,这哥们儿拒绝接受诺贝尔文学奖。”

好吧,和拒领奥斯卡的伍迪.艾伦一样,鲍勃.迪伦也有他自己的风格——我们不妨称之为“呼叫无人应答”。

可是为什么?就像许多人也不明白为什么文学奖项要给一个民谣歌手,他的歌词真的好过笔耕不辍的文学大家吗?一如上世纪六十年代,鲍勃写的那首歌里唱的那样——《答案在风中飘扬》。

被宠坏了的公子哥儿

假如你回头去看鲍勃.迪伦的成长史,就一点儿都不会奇怪他为什么后来如此任性。1946年,犹太人齐默尔曼携家带口来到了美国明尼苏达州的北方小镇希宾,在那种乡下地方,突然搬来了一户有钱人,绝对让邻居们眼红以及排斥。齐默尔曼管理着一家电器商店,当时大儿子鲍勃刚满五岁,长了一颗大脑袋,这大脑袋曾经差点儿卡在母亲的产门上出不来。

从外表看,鲍勃和其它孩子没有任何两样,只是表演欲极其强烈,他会跑到邻居跟前唱歌,并且提前警告她们:”现在不许说话,否则我可不唱了!“九岁那年,鲍勃学会了看漫画和写诗,在因探采铁矿而变得荒野漫漫的小镇上,鲍勃的明星梦从未停止在脑中浮现。他被其它孩子疏远,只能躲在中产阶级的“豪华”生活里自言自语,父母竭尽所能满足他的愿望,给他买了高级收音机、电唱机,以及满墙的唱片。

十四岁那年,鲍勃跑去叔叔开的电影院里蹭片看,在那儿他看到了《无因的反叛》,从此迷上詹姆斯.迪恩。于是鲍勃给自己买了件黑皮夹克,一条李维牌紧身牛仔裤,还拜托父亲给他弄了辆二手的哈雷摩托车,天天穿着这身行头骑车上街兜风。为了更贴近电影中的角色,鲍勃交了个叫埃科的女朋友,跟一群穷苦人家出生的“油脂仔”混在一起,他们经常在镇上招摇过闹,遭受路人的白眼。是的,被唾弃的感觉让鲍勃无比自豪,因为只有这样,才能证明他与詹姆斯.迪恩是一类人。

毫无疑问,在R&B(节奏布鲁斯)中浸泡大的鲍勃.迪伦是喜欢赶流行的,中学时代他就拉了两个朋友组成一支摇滚乐队“金色和弦”(Golden Chords),信心满满地去参加学校组织的音乐比赛。比赛现场,鲍勃作为主唱几乎是歇斯底里地进行表演,一个老师因为嫌音乐太吵,甚至躲进了休息室,台下的学生一个个带着错愕的表情忍受着鲍勃的发挥,最后终于受不了了,为他送上一片嘘声。

鲍勃没有理会这些,受到全世界的反对正是他想要的,这能让他享受到“与众不同”的快感。

尽管这个乐队未能让鲍勃一举成名,但是在明尼苏达大学就读的时光,却让他的叛逆变本加厉。“垮掉的一代”正在全美蔓延,艾伦.金斯堡的《嚎叫》震耳欲聋。鲍勃当然是义无返顾地加入了“垮掉”的队伍,他和“垮掉派”诗人们一起吸吸毒、念念诗,当然也会玩玩摇滚。过程中,特立独行的鲍勃很快意识到摇滚乐已经“过时”了,旋律太简单、内含不够有诗意,他得想个办法让音乐更有趣一些。于是鲍勃灵光一闪,把不受欢迎的电吉他换成了钢丝弦的吉布森民谣吉他,一头钻进了“美国老民谣”的海洋,他想像自己是个黑人,曾经风尘仆仆地走在61号公路上,只为去到芝加哥找一份糊口的工作,也把布鲁斯带到了繁荣的北方城市......

一切准备就绪之后,这位略带稚气的叛逆青年就背着吉他敲开了一家民谣咖啡馆的门,跟老板说:“我叫鲍勃.迪伦,想来这里唱歌。”他就这样把自己的身世洗得一干二净,之所以取这个名字,是因为有一档美国电视节目中的西部英雄就叫马特.狄龙,而“迪伦”又很好听好记。尤其是在读完美国民歌手伍迪.格思里的自传体小说《奔向荣耀》之后,他还刻意操着一口格思里的南方口音,到处跟人说自己是美国南方的孤儿,在加州见过正在流浪的格思里,大家都知道他在吹牛,却没有拆穿。把现实与幻想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,是每个文艺青年都会干的蠢事儿。

某一日,鲍勃听闻格思里罹患了不治之症,他当下决定奔赴陌生的纽约,去探望这位超级偶像。一位富家子弟的任性与天真,就此登上了一个新台阶。幸运的是,鲍勃真的见到了正值亨延顿氏症晚期的格思里,病恹恹的格思里听完鲍勃的演唱,就跟别人讲:“这孩子能成功的,也许他在写作方面没什么前途,可他唱得太好了!这孩子会唱歌唉!”

格思里打破头都想不到,数十年后这位“只会唱歌”的孩子居然拿到了全世界最高的文学荣誉奖项。

被贵人们簇拥的“油脂仔”

随着鲍勃.迪伦在纽约各大民歌表演场所亮相的机会越来越多,他的谎言也说得愈渐成熟,终于吸引到了他生命中第二个贵人——格林威治村最大的民歌商演场所“格迪斯民歌城”老板麦克.坡科。

坡科带着迪伦到纽约市的演员工会办演出证时,办证人发现迪伦还不到21岁,于是要求他把母亲叫来。迪伦眼都不眨地回答:“我没有妈。”

“那你爸呢?”

“我也没有爸。”迪伦再次唬烂道。

办证员登时满面疑惑地看着坡科,坡科只得当场承诺要做迪伦的监护人,这才让他有了正式登台表演的机会。

从那以后,迪伦有了相对稳定的经济来源,也开始悄悄联系一些出民歌唱片的公司,但总是被拒绝,有一家唱片公司的工作人员对他的试唱写下过这样的评语——“此人没什么特别之处,没前途。”。直到某一天,迪伦的一位朋友在哥伦比亚唱片公司录音时,请他去吹口琴,在现场,他邂逅了第三位贵人——音乐制作人约翰.哈蒙德。这位一手培养起了碧丽.霍勒黛、阿蕾莎、富兰克林等一批黑人音乐家的伯乐,很快就为鲍勃推出了唱片处女作《鲍勃.迪伦》。这张翻唱老民谣和布鲁斯的专辑,让纽约的学院派民谣界将他视为“自己人”。但是鲍勃可没那么容易跟学院派打成一片,第二张专辑里他就用了自己的原创歌曲,其中包括那首流芳百世的经典名曲《答案在风中飘荡》,这首歌在二十年后还在电影《阿甘正传》中被用到。

鲍勃红了,更想彰显自我了,于是他捧着自己的第三张专辑《时代变了》跟听众讲:“时代变了,未来属于我们年轻人!”事情于是发生了戏剧性的反转,鲍勃接受邀请参加了1963年华盛顿举行的民权运动大游行,居然成为美国抗议民歌运动的领头人。

对民歌的彻底摒弃,还充分体现在鲍勃的第五张专辑《回到根源》上,他丢了那把钢丝弦吉他,重新给自己的乐器插电。这一举动,引发了众怒,大家都骂他是“民歌的叛徒”。但是如我们所见,鲍勃就是喜欢“无因的反叛”,他就是要往人们期待的方向反其道而行,后来的《重返61号公路》和《美女如云》两张摇滚专辑,打进了各大摇滚排行榜,这“油脂仔”彰显了本色,成为新一代摇滚巨星。

正当鲍勃红得过火之时,他的第四位贵人——经纪人艾伯特.格罗斯曼却劝他搬去了音乐圣地伍德斯托克,格罗斯曼深深明白,鲍勃根本不受任何音乐流派的约束,他也不在乎那些错综复杂的政治派别。所以格罗斯曼在跟唱片公司签约之前,都会要求把全部的艺术选择权都抓在鲍勃自己手里,唱片公司完全不能干涉他的创作。格罗斯曼还杜绝了让鲍勃在小场地演出的机会,甚至有意无意地隔断了他与媒体的联系,捍卫了鲍勃的音乐个性与神秘感。比如1966年,鲍勃出了车祸,也是格罗斯曼封锁了关乎他伤情的消息,令乐坛一时众说纷芸。格罗斯曼这样做是有理由的,他盘算好了,既然鲍勃的伤势不严重,那么趁此机会就逼着他戒毒,否则的话,天天嗑药的状态下,这家伙保管活不过26岁!此举保护了鲍勃,待他的前妻萨拉为他生下第一个孩子的时候,他也果然回归平静,成为一个“很无趣的邻居”。

“他越是不代表谁,他的影响就越大。那些总是想代表时代的人,越无法获得持续性的影响。”

讽刺的是,就在鲍勃.迪伦戒了毒,立志做个安安静静的隐居者时,披头士出版的唱片《旋转者》居然将毒品文化横扫整个主流音乐圈,美国反战运动也达到高潮。过50万名嬉皮士都呼吁“吸毒音乐老鼻祖”鲍勃.迪伦来参加以伍德斯托克命名的摇滚音乐节,结果鲍勃依旧选择了“呼叫无人应答”,他选择去英国演出,再次华丽地背弃了他的美国粉丝。

中国摇滚第一人崔健曾经这样评价鲍勃:“他越是不代表谁,他的影响就越大。那些总是想代表时代的人,越无法获得持续性的影响。”

于是,未满三十的鲍勃就这样消失在公众视线之内,生了三个孩子,在洛杉矶买了幢海滩豪宅,安安心心地过他的逍遥日子。他仍然在发行专辑,期间拿过十次格莱美大奖,在美国和中国地区都办过演唱会,还因心脏病发作取消过欧洲巡演。这位“油脂仔”,任岁月把他雕刻成75岁的“老油条”,却从未迎合过谁的意。

经常“只闻其声、不见其人”的鲍勃.迪伦,处于“呼叫无人应答”的状态显然已经太久了,久到没有人可以精确描绘出他的灵魂肖像。所以2007年由托德.海恩斯执导的其传记片《我不在那儿》里,他不得不动用包括凯特.布兰切特、克里斯蒂安.贝尔、希斯.莱杰等在内的六位大牌演员来扮演同一个人,因为他从来“不在那儿”,大家就只能对着空荡的旋律,用碎片式的方法描绘自己心中的鲍勃.迪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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