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波

山西少年张超凡被六名同龄人殴打身亡,事后其父母给其配了冥婚。“夫妻”的合影照片经媒体刊播后,关于“冥婚”的各种议论立即引爆网络。

为什么要配“冥婚”?张超凡的母亲告诉记者:“我们也希望孩子可以早点入土为安,可我怎么能就这样让孩子安葬,而且我儿子才十五岁,我不想让他一个人在下面孤零零的,所以按照这边的风俗习惯,希望可以给孩子配个阴婚。让事情一次性搞定,不然我怕我以后老惦记,心不安啊!也是给自己图个心理安慰。”

这一番话并不深奥,却道出了冥婚的两大“密码”:心理安慰和风俗习惯。

对于沐浴于现代文明中的当代中国人来说,“冥婚”似乎十分陌生,实际上其历史却非常悠久。一个著名的案例发生在东汉末年,曹操的爱子曹冲少年夭折,曹操哀恸不已,尤其为此儿生前尚未议亲订婚感到遗憾,最后为死去的曹冲娶甄氏亡女为妻,将两棺合葬一穴。

时移势异,经过政治经济社会的巨变之后,冥婚居然再度复活,而且在一些地方俨然有成为新的民俗的趋势,人们震惊之余,自然不能不作深层次的思索。

如同历史已经透露,和张超凡的母亲已经坦承的那样,作为父母,他们在为子女操持冥婚的时候,更多地把这种仪式视为情感的一种寄托。但这点无法说明,冥婚会成为一个地方流行的选择,因为冥婚牵涉者非止一方,要满足一两位父母心理安慰的愿望不难,而让很多需求者遂愿乃至演变成一种民俗实在不易。

为配冥婚,山西洪洞县在过去的三年时间里被盗的女尸就达到二十七具。冥婚流行的背后有强大的利益驱动,女方家属“生前收过一回彩礼,死了之后还能再收一次冥婚彩礼”,“作为信息源的医院工作人员,如果成交可以得到两千元至三千元的红包”,冥婚的流行还让风水先生、仪式主持者受益,甚至催生了盗尸贩卖的产业链……

可以认为,正是由于利益的强大驱动,使今天的冥婚变得愈加疯狂也更远离正常伦理。媒体报道中披露,一旦有年轻女孩病危,“立刻八方涌动,引来十几个丧子家庭争抢”,“以至于当激烈的价格战尘埃落定时,女孩往往还没有离世”。对现代价值观陶冶下的人们来说,把人当作商品议价这一幕永远无法被接受。

毫无疑问,冥婚是一种典型的陋俗。扼制陋俗首先需要法律的规制,按照《刑法》,盗窃、侮辱尸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但是对于买卖环节缺乏明文规定,补齐法律的短板应为急务。

【原载2016年6月16日《今晚报·肝胆篇》】

插图 / “冥婚” / 春 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