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妮玫瑰

我特别喜欢吃榴莲酥,却一直不敢吃榴莲,因为榴莲的名声在北方人的嘴里太坏了。

这个夏天,在铜锣湾的某间超市里,有人伸手轻按保鲜盒里的榴莲肉,拿走最软的一盒。那白皙的手指和榴莲肉的象牙黄打动了我,我突然想在香港,吃绝大多数北方人厌恶的榴莲了。

夜里,从冰箱里取出榴莲肉,面对维多利亚晚上灯火辉煌的海面,我靠在床上,深深地吸进一口榴莲气息浓郁的空气。

榴莲的气息非常特殊,确切地说,不是人们形容的臭,而是一股与众不同的有些怪异的植物气息。对喜欢它的人来说,是一种难以抗拒的诱惑;对不喜欢它的人来说,是一种折磨。有人说,它的气息很像臭豆腐,我却极其反对这样的比喻。因为臭豆腐的气息是后天造就的腐败之气,恶臭到极致,便成了很多人嘴里的香。而榴莲的气息是天然的,有阳光清风细雨的大自然色彩,再加上刺壳内的鲜美果肉,便傲然成为东南亚地区的水果之王,令喜欢它的人迷恋,让厌恶它的人回避。

我回忆着亲朋好友对榴莲的如潮恶评,捧起散成粽子形状的果肉咬了一口。在榴莲霸道的气息里,我被强烈的甘甜,绵软的口感,一下子擒住了。那是怎样一种甜啊,非西瓜的爽甜,非柿子的腻甜,是从口腔的味蕾直接反映给大脑不容你思考的甜,与榴莲特殊的气息一起,构成了榴莲的味道。我一口进嘴,便深深迷恋,不由得沉浸于由那气息那甜组成的某种气氛中,永生不能忘记地慢慢品尝。

我方才明白,为什么榴莲酥是粤式点心的招牌,为什么榴莲是东南亚的水果之王。原来,榴莲酥里榴莲肉的黄色和甘甜自然天成,根本不需要后天加工。而享受榴莲的人,从开始到结束,都被榴莲霸道地强制性地用它王者味道打上烙印,让所有人知道它的存在。

从香港回来,进超市,在众多食物的味道里,我一下便嗅出榴莲的味道,被那味道拽着,不由自主地奔过去,买下,剥好,放进冰箱,每天拿出些做下午茶的果点,慢慢享受刺猬一样果壳里的美味。

也怪这世间的味道众多,人云亦云,我们分辨不出到底什么是臭;或者我们已经习惯,久闻不知其臭;或者我们本身也是臭的,同流,不能不合污。谁能说清楚,谁是臭豆腐,谁是榴莲?

喜欢榴莲还因为它是个有争议的水果,它有足够的能力让一些人爱之深,让另一些人恨之切。我也欣赏有争议的人,喜欢有争议的事。因为并不是谁都能引起争议,首先自身需要有足够的抗衡和改变的能力。学术研究中有句经典的话“宁要深刻的片面,不要平庸的全面”,它恰当地诠释了争议的优势。

在榴莲味道里,看着小燕穿梭的旺角小街巷,我不由得又想起香港。这次去,我莫名地想去旺角,想了解香港人的日常生活。于是,在旺角的菜市场,我举起了相机。卖鸡蛋的阿婆在闪光灯亮后很不满地唠叨,我笑着转身买两磅山竹,看那些拎着菜和水果的人……

比起铜锣湾,旺角更香港本土化。它街道狭短,店铺林立,据说是吉尼斯纪录中全球人口密度最高的地区。很多店铺通宵营业,越夜越美丽。

我便这样,一边购物,一边随时举起相机,走在八月的每天下几遍雨的香港。

在尖沙咀,在铜锣湾,在旺角,在阳光里,在黑夜里,不定哪会儿,天上会忽然飘雨,或者急,或者缓,或者稀,或者密……我有时漫步在细雨里,有时在某个大厦的大堂避雨……

如今,在北京的家里,在榴莲的味道里,我回想起被称为购物天堂的香港,觉得自己在不知不觉中,早已迷恋上它的风情。说到底,那是物质的诱惑,明明知道该淡去,却挡不住它的魅力,它实在物质得可以,愣把消费也变成了风景。

香港和榴莲,到底谁是谁,我分不清楚,只觉得,生活中的很多事,味道也并不太好,既然打开了,便要有勇气去尝。不尝,永远不知道其中滋味的美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