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水楼台不得月

秦海

唐人有诗说“近水楼台先得月”。这是不错的,靠近领导,先得提拔;靠近核心,先能获利,屡见不鲜。所以人们才千方百计、削尖脑袋去靠“近水楼台”,为此尔虞我诈、不择手段。有多少人为争“近水楼台”而互相踩踏?

然而,世界上的道理几乎都有两面性,有这一面,同时有另一面。“近水楼台”有“先得月”的一面,同时恰恰也有“不得月”的另一面。

从媒体看到,一些官员常常不按时上下班,或者半天上班,半天休息。还有上班时间到宾馆开房的,广东江门有个副镇长,半年内与某镇一女干部在酒店开房六十多次。

另有官员长期在宾馆上班、办公,湖南交通厅有个副厅长,两三年里一直住在五星级酒店;某国有个大公司的副总经理,2012年11月至2014年5月,竟在五星级酒店住了三百三十三天。所花费用当然都作为“办公费”由公费报销了。

福建省副省长徐钢担任泉州市委书记期间,有商人给他在地下酒窖内建了套房,供其办公。徐钢每周有三个工作日的下午在此度过。许多有求于他的人则借口在这个酒窖里藏酒、品酒而与他结交。

上述这些官员的行为都不是所谓的“一时”、“一次”。开房六十多次,怎么六十次以前竟都没有被人发现,一直要到六十多次才露了马脚?那个两三年里都住五星级酒店的官员,怎么住了一年、两年还都平安无事,一直要到两年、三年才东窗事发?那个副总经理在五星级酒店住了三百三十三天,好像三百三十天以前还都安然无恙,一定要超过三百三十天才“居安思危”了。而徐钢在任泉州市委书记时,每周有三个工作日的下午都去地下酒窖灯红酒绿,可仍然能荣升副省长。

笔者不相信有关方面一定要等他们“多行不义”以后才查处他们,而是发现他们的“不义”之行时,他们的“不义”之行已经相当可观了。但他们这些“不义”之行除那个副镇长的“开房”之行属于狗偷鼠窃以外,其他人的“不义”之行其实都公开或半公开地堂而皇之地进行。靠近他们的人,在他们身边工作的人,包括他们的上级、同级、下级的人,其中一些人也同他们一样是手握一定权力的官员,按说这些人“近水楼台先得月”,有这个优势,可以最先发现他们的“不义”之行。

例如身为泉州市委书记的徐钢,每周有三个工作日的下午都去酒窖,市委那些副书记们、市长副市长们、纪检部门、监察部门、组织部门、司法部门、众多秘书等官员都毫无觉察?恐怕鬼都不会相信。然而,可惜呀,惭愧呀,不幸呀,揭露、举报他们“不义”之行的常常并不是这些最靠近他们的人,或者更准确地说,并不是这些最靠近他们的官员。“近水楼台先得月”,不对了,恰恰是“近水楼台不得月”。

但是,我更相信他们不会看不到,而是看到了,而且明明看到了,也装作没有看到,个个都当了“没有嘴的葫芦”,或者如“哑巴吃饺子——嘴里不说,心里有数”。这时,即便“近水楼台先得月”,也如同“不得月”了。

【原载2015年9月14日《上海法治报·名家茶座》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