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一个荒诞的想法,导致了1死6伤,更是在庭前大喊:“我有精神病,要求做判定。”这起事情就发生在深圳,当事人觉得日子没意思,想要拉几个人来替罪羊,于是就对路人痛下杀手。让多位无辜市民遭殃。

  经依法检查查明,本年1月2日11时30分许,刚从江西来到深圳的曾志强在宝安区一家超市购买了菜刀,随即走到沙井大街新沙路与环镇路交汇处行凶。他手持菜刀随意砍向路人颈部,路过此处的被害人胡某良、陈某荣、尹某艳等7人头脸部被砍伤。其中胡某良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逝世。曾志强当场被抓获归案。

  检方以成心杀人罪对曾志强提起公诉,此案昨日在深圳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。曾志强出生于1991年,中专文化,身高1.65米左右。昨日曾志强在庭上对指控罪名认罪。谈及砍人原因,他说觉得日子很没有意思,不如一死了之,可是自己一人死太不“合算”,不如多砍几人替罪羊。本来他是想在街上找几名小学生来砍,可是一向没有遇到,所以暂时决定在路上随机砍。依据检方出示的依据,被害人被砍伤的部位大多是颈部或背部,有的被害人颈部被砍一刀后赶忙走开,而曾志强仍穷追不舍上去砍第二刀。

  曾志强的辩护律师为法律援助处指使,该律师表明,曾志强家境贫困,本来爸爸妈妈有两个儿子,但大儿子在12岁时因溺水逝世,现家中只要曾志强这一独子,且他的行为系偶犯、初犯,期望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。而曾志强则在法庭上几回大喊“我有精神病,我要求做判定。”他说,砍人时他一向认识含糊,脑子里总有个声响在喊,其时行为不受自己操控,自己做了什么都不知道。他还表明,期望法庭能对他从轻处分,让他提前回家给爸爸妈妈养老。

  被害人家族昨日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合计人民币120余万元,曾志强表明情愿补偿,可是家里困难,现在赔不起。而其辩护律师也表明,暂未与其爸爸妈妈亲取得联系。此案昨日未当庭宣判,现在仍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
  一个荒诞的想法让多少无辜的人士遭殃,这样的行径令人所不齿,这不仅仅是毁了自己,更是连自己的家人也会一起遭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