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河北省农业厅印发《关于加快农业品牌发展的意见》提出,2018年至2020年,河北省将每年培育20个农产品区域品牌、50个农产品企业品牌和100个特色农产品品牌。力争用3至5年,构建以区域公用品牌为引领,企业品牌为支撑,产品品牌为重点的农业品牌发展体系,全面提升河北省农业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。

  意见要求,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,建立健全生产、加工、流通和质量安全标准体系,推广绿色清洁生产技术,提高品牌农产品供给能力。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,完善储藏、保鲜、烘干、清洗分级、分拣包装等初加工设施,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,推广“原料基地+中央厨房+餐饮门店”模式,发展“餐桌”经济,提高品牌农产品供给层次。发挥毗邻京津优势,建设完善的仓储物流设施,推动产地市场建设,构建冷链物流体系,提高品牌农产品供给效率。另外,根据不同区域、产业、产品及市场占有率,建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、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评价指标体系,制定河北省知名农业品牌目录制度管理办法,对进入目录的品牌实行动态管理,建立进入和退出机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