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省农业厅、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制定印发《2018年海南省品牌农业发展资金申报指南》,在农业标准化建设、农产品品牌认证、农业品牌认定、农产品品牌营销推介等方面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、农业专业合作社、家庭农场、专业大户、社会团体及个人等农业经营生产主体和市县政府,即日起可申报品牌农业发展资金。

  农业标准化建设方面,2017年度经省农业厅申报,通过农业农村部认可的农业标准,奖励30万元。2017年度被认定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,现正常生产,近3年内未出现产品质量问题,产品通过“三品一标”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,奖励50万元。2017年度被认定为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,现正常生产,近3年未出现产品质量被通报问题,产品通过“三品一标”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,奖励50万元。

  农产品品牌认证方面,该省加大力度奖励获得绿色食品认证、有机食品认证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企业和证书持有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