准新娘路旁边便利不幸溺亡
日前,一对准新人在前往深圳请客搭档回来的路上,由于准新娘在高速路旁边上厕所时意外溺亡。本来高高兴兴预备婚礼的两家人,瞬间从亲家变成对头。近来,连云港市赣榆区厉庄司法所妥善调停了这起纠纷。
家住连云港市赣榆区厉庄镇的王先生,本年26岁,在深圳打工8年,本年2月份与邻村的周女士订亲。订亲后,王先生方案换岗回江苏作业。辞职前王先生邀周女士一起到深圳,预备请客朋友和搭档庆祝一下。
办完一切的工作,5月15日,王先生与周女士预备坐车回家。在深圳某收费站等车回家的时分,周女士俄然内急,情急之下就跑到收费站旁的荒地边上处理,成果一不小心掉入一个水塘。半个小时后周女士的尸身被发现,经法医开始判定系溺亡。
得知音讯后,本来等着儿女回家预备婚礼的两家人都很苦楚。悲伤之余,老周以为女儿来深圳是王先生提议的,不然不会发生意外,要求补偿丧葬费、精神损失费等合计6万元。
王家人则坚持以为意外事故己方没有差错,何况定亲送彩礼、举行酒席还有此次深圳之行一切的花费都是他们一方所出,家里真实没有钱了。协商无果后两边回到老家,对立敏捷晋级。
工作反映到当地厉庄司法所后,该所相关负责人组成调停小组,6次上门调停。经过努力,两家人终究达成协议:王家补偿周家3万元,老周则确保今后不再追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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