爱新觉罗关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不会生疏,这个是从前皇族的后嗣,不过期过百年,以往的皇族也早已不在,不过一些后代仍旧连续至今天。近来,就有这么一同重视爱新觉罗后嗣争墓打官司的事情。

百年家族墓地上被违法缔造的小平房所掩盖,爱新觉罗家族的四位后人将乡民陈某告上法庭,要求其撤除悉数违建,并责令将原告家的悉数犁地和墓地康复原状。昨天上午,向阳法院一审判定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。

原告托付代理人恒焱女士称,向阳区东坝乡三岔河村前街353号院是其家族的犁地及祖坟所在地。1999年头,家族成员得知,1998年该村乡民陈某以每年千元承揽了该土地。1999年3月,原告方与陈某签定《合同协议书》,约好由原告方每年承付村委会的1000元,经陈某转交给村委会,陈某将墓地上的房子及猪圈撤除并不得重建,原告付出工料费3万元,每年另向陈某付出2000元劳务酬劳费,以作播种栽树及坚持环境整齐。尔后,被告私行缔造了100多间房子用于不合法租借,致使本来空阔宽阔的地上只能放置两座石碑,且堆砌杂物。两边洽谈未果故诉至法院。

陈某辩说明,原告拐骗其不懂法、识字很少,与他签定了《合同协议书》,该协议要从头兴修家族墓地,该协议是违法的,应是无效合同。

法院以为,原告家族虽有祖先曾掩埋于陈某宅基地范围内,但现在没有在被告承揽地上发现前史构成的墓葬,该地范围内现有坟头均为1999年及尔后搬迁或新葬构成。《殡葬管理条例》规则,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,不得私行兴修殡葬设备;制止树立和康复家族墓地。原被告签定的《合同协议书》,已违反相关规则,应认定为无效。原告以为《殡葬管理条例》中有尊重少数民族丧葬风俗的原则性规则,与私行兴修殡葬设备有底子差异。

法院以为,原告根据无效合同要求被告撤除房子、康复原状,于法无据。合同无效后,因合同获得的产业,应当予以返还;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,应当折价补偿。因为原告诉请要求吊销合同,因而法院对原告的悉数诉讼请求均不予支撑。两边如对合同无效的法令结果发生争议,可另行处理。

宣判后,原告方对判定表明不满,但是否上诉还需商议后再定。

关于这姿态的宣判信任很多人都觉得也是十分无法,不过法令究竟公平的,任何违反法令的举动都是无效的,这就是当今社会,一个法制的社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