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瓜农去世案宣判
上一年,7月17日,在临武县发作一起城管执法人员与当地瓜农邓正加配偶争论,致邓正加去世案。该案其时引发社会广泛重视,事发后涉案人员城管局工作人员廖卫昌等6人被刑拘,城管局局长胡郴、党组副书记邹红卫被革职。近来,该案进入终审阶段。
2013年12月27日,永兴县法院对被告人廖卫昌、袁城、骆威平、夏际玉等四人以成心损伤罪别离判处有期徒刑11年、6年、4年、3年6个月。四被告人不服,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
庭审现场
2014年4月23日,该案二审在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揭露开庭审理。在二审庭审中,合议庭要点环绕案子通过、被害人邓正加去世原因、被害人是否有差错、廖卫昌等四人是否持秤砣或秤杆冲击被害人、殴伤行为与被害人去世是否存在因果关系、廖卫昌等四人投案情节等问题,进行了法庭调查。
在当日的庭审中,上诉人廖卫昌、骆威平、夏际玉均以为一审判决定性过错,而上诉人袁城以为一审确定现实过错。廖卫昌说,“我没有损伤受害人的片面成心,客观上我没有施行损伤行为,我仅仅推了邓正加一下,意图也是为了阻止他。”袁城以为他是被迫防卫,“被害人倒地时我并不在现场”。骆威平则表明客观上没有施行损伤被害人的行为。夏际玉以为一审判决有失公正。
公诉人指出,十五名证人证言证明,2013年7月17日11时许,被害人邓正加之妻黄细细对城管执法人员进行咒骂,上诉人廖卫昌下车对黄细细进行摄像,黄细细即抱着西瓜作势要砸廖卫昌,被害人邓正加则持秤杆戳向廖卫昌。接着上诉人廖卫昌、袁城、骆威平、夏际玉等人一起上前与邓正加抢夺秤杆并彼此拉扯,拉扯中四上诉人用拳脚殴伤、推搡邓正加,邓正加撤退几步后侧倒在地去世。在这个过程中,没有人用秤砣或其他东西击打被害人邓正加。
现在,该案终审完毕,法院以为廖卫昌等六人损伤致人去世去世建立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