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20日,据相关媒体报道,广东东莞中级人民法院会集宣判一批恶性案件,其间几名重刑犯被宣告判处死刑,当即押往东莞中院牛山刑场履行死刑。

20日下午,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会集宣判一批恶性案件。其间影响恶劣的贩毒案、松山湖奸杀女大学生案等多名重案犯在宣判后,被当即押往东莞中院牛山刑场履行死刑。在宣告几名被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的罪犯判定中,第一个被宣判的是37岁的“老毒贩”羊金明。羊来自四川,因贩毒曾被判入狱,出狱后再次逼上梁山。其间2010年4月、6月,罪犯羊金明先后两次在常平镇、长安镇、大朗镇贩卖给陈强(另案处理)冰毒合计900克。一起,他还伙同他人从成都购买了7000克冰毒带回东莞贩卖。罪犯羊金明以犯贩卖毒品罪、不合法持有毒品罪、不合法贩卖制毒物品罪等罪名被履行死刑。

小编结语:法令是公平的,不管是做过什么违法乱纪的工作,终究是要付出代价的~